今天七夕,不如我也来写写爱情吧。
今天的主人公是我老公,以下简称为Y先生或Y。
我们的认识十分没有创意,也不浪漫,就是朋友介绍。这是我 次和介绍的人见面,当然前提我是看了照片,觉得长相可以接受,其他大概情况都问了下。其中一条十分吸引我,据说此人大学时组过乐队,好像我对他的印象与普通人不一样了,就决定见面了。
见面 眼感觉一般,但是发现还挺聊得来,于是第二次又见面了。这次不得了了,我见此人穿了双鸿星尔克的白色运动鞋。吃饭时一直在想,我要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吗,这样没有品位的人在一起吗?毕竟我那前男友是衣服懂得配色还会去烫头发的人啊。
在后来的谈话中,我脸色都不太好。分别后我在